申请/专利权人:东莞市方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日:2023-09-11
公开(公告)日:2024-06-04
公开(公告)号:CN221059581U
主分类号:A24F40/30
分类号:A24F40/30;A24F40/40;A24F40/51
优先权:
专利状态码:有效-授权
法律状态:2024.06.04#授权
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具有改进机构的雾化烟具,包括第一壳体,第一壳体内侧的底部固定安装有蓄电池,第一壳体内侧的中部固定安装有控制面板,第一壳体内侧的顶部固定设置有隔板,隔板顶端的一侧固定安装有红外线发射器,第一壳体表面的顶端转动设置有第二壳体,第二壳体内侧的中部固定设置有安装座,本实用新型具有改进机构的雾化烟具,该雾化烟具设置有若干个雾化弹,并在若干个雾化弹中加入不同口味的雾化液,通过转动第二壳体,使得限位弹片与对应限位槽分离,直至限位弹片与另一个限位槽相卡合,使得另一个雾化弹底部的导气管与通气孔相连通,来实现不同口味雾化弹的切换,来增加雾化烟具的多样性。
主权项:1.具有改进机构的雾化烟具,包括第一壳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体1内侧的底部固定安装有蓄电池2,所述第一壳体1内侧的中部固定安装有控制面板4,所述第一壳体1内侧的顶部固定设置有隔板19,所述隔板19顶端的一侧固定安装有红外线发射器20,所述第一壳体1表面的顶端转动设置有第二壳体7,所述第二壳体7内侧的中部固定设置有安装座10,所述安装座10的内部固定设置有若干个雾化弹11,若干个所述雾化弹11底端的中部均固定连通有导气管17,若干个所述导气管17分别与若干个雾化弹11的连接处固定安装有电磁阀18,若干个所述雾化弹11底端的一侧均固定安装有红外线接收器16,所述第二壳体7内壁一侧的顶部固定安装有气流感应器5。
全文数据:
权利要求:
百度查询: 东莞市方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具有改进机构的雾化烟具
免责声明
1、本报告根据公开、合法渠道获得相关数据和信息,力求客观、公正,但并不保证数据的最终完整性和准确性。
2、报告中的分析和结论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职业理解,仅供参考使用,不能作为本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依据或者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