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利交易 科技果 科技人才 科技服务 国际服务 商标交易 会员权益 IP管家助手 需求市场 关于龙图腾
 /  免费注册
到顶部 到底部
清空 搜索

一种临时号车伴随关系识别方法、装置、终端及介质 

买专利卖专利找龙图腾,真高效! 查专利查商标用IPTOP,全免费!专利年费监控用IP管家,真方便!

申请/专利权人:广州汇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摘要:本申请公开了一种临时号车伴随关系识别方法、装置、终端及介质,本申请的方法通过移动号码或车牌号码作为第一对象标识,确定第一目标对象和目标地区网格区域,基于第一目标对象与目标地区网格区域内的第二目标对象在伴随识别时间段的号车轨迹相似度,根据号车轨迹相似度,结合预设的置信等级与号车轨迹相似度的对应关系,进而根据临时伴随关系置信等级确定出第一目标对象与第二目标对象的临时号车伴随关系。只需要确定移动号码或车牌号码之一,并设定大约的乘车时间段范围,即可发起号车伴随关系的识别,更符合网约车与乘车用户间伴随关系的特点,解决了现有技术无法还原网约车的真实号车伴随关系,存在号车关系识别精度低的技术问题。

主权项:1.一种临时号车伴随关系识别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响应于号车伴随关系识别指令,根据所述号车伴随关系识别指令中包含的临时关系标识信息,确定第一目标对象,所述临时关系标识信息为基于预设的第一对象标识与预设的伴随识别时间段生成的,所述第一对象标识为车辆标识或移动号码标识;基于所述第一目标对象的位置信息,结合地理网格区域与位置信息的对应关系,确定所述第一目标对象所在的目标地理网格区域,其中,所述地理网格区域为基于利用Geohash算法得到的,所述第一目标对象的位置信息为基于所述第一目标对象在所述伴随识别时间段的移动轨迹确定的;基于所述目标地理网格区域内的第二对象标识,确定第二目标对象,其中,所述第二对象标识为与所述第一对象标识相对立的对象标识;基于所述第一目标对象与所述第二目标对象在所述伴随识别时间段的移动轨迹,计算所述第一目标对象与第二目标对象的号车轨迹相似度;根据所述号车轨迹相似度,结合预设的临时伴随关系置信等级与号车轨迹相似度的对应关系,确定所述第一目标对象与所述第二目标对象在所述伴随识别时间段的临时伴随关系置信等级,以便根据所述临时伴随关系置信等级确定所述第一目标对象与所述第二目标对象的临时号车伴随关系;其中,所述基于所述目标地理网格区域内的第二对象标识,确定第二目标对象具体包括:基于所述目标地理网格区域内的第二对象标识,确定所述第二对象标识的位置信息;基于所述第二对象标识的位置信息与所述第一目标对象的位置信息,通过网格碰撞计算公式,得到所述第二对象标识与所述第一目标对象间的距离分值,以便基于所述距离分值,从所述第二对象标识中确定出若干个第二目标对象;所述基于所述第一目标对象与第二目标对象在所述伴随识别时间段的移动轨迹,计算所述第一目标对象与第二目标对象的号车轨迹相似度具体包括:基于所述第一目标对象与第二目标对象在所述伴随识别时间段的移动轨迹,分别计算所述第一目标对象与所述第二目标对象的轨迹点距离相似度、运动距离相似度以及轨迹时间相似度,其中,所述运动距离相似度的计算式为: ;式中,为所述运动距离相似度,为车辆运动距离,为计算号码运动距离,d代表两点间欧几里得距离;计算所述轨迹点相似度、所述运动距离相似度以及所述轨迹时间相似度的加权和,并以所述加权和作为所述第一目标对象与第二目标对象的号车轨迹相似度;所述基于所述第一目标对象与第二目标对象在所述伴随识别时间段的移动轨迹,计算所述第一目标对象与第二目标对象的号车轨迹相似度之前还包括:按照预设的特殊号车关系信息,对所述第一目标对象与所述第二目标对象进行比对,当所述第一目标对象与所述第二目标对象属于特殊号车关系,则按照所述特殊号车关系对应的置信等级,确定所述第一目标对象与所述第二目标对象的号车伴随关系;所述特殊号车关系信息具体包括:常伴随关系、车载卡伴随关系以及一对一关系;其中,所述常伴随关系是指在第二时间段内,当车辆标识与移动号码标识的号车伴随关系累计时间达到预设时长阈值时,所述车辆标识与所述移动号码标识所构成的号车伴随关系;所述车载卡伴随关系是指当移动号码标识属于车载卡的号码,且所述车载卡被装配在车辆标识对应的车辆上时,所述移动号码标识与所述车辆标识所构成的号车伴随关系;所述一对一关系是指在所述伴随识别时间段内,当识别到移动号码标识与车辆标识绑定的车辆通信号码标识存在通信行为时,所述移动号码标识与所述车辆标识所构成的号车伴随关系。

全文数据:

权利要求:

百度查询: 广州汇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一种临时号车伴随关系识别方法、装置、终端及介质

免责声明
1、本报告根据公开、合法渠道获得相关数据和信息,力求客观、公正,但并不保证数据的最终完整性和准确性。
2、报告中的分析和结论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职业理解,仅供参考使用,不能作为本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依据或者凭证。